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匡雨婷 唐芊)男子網購智能吹風機,吹風機底部標簽有3C標志,但銷售時尚未取得3C認證。男子以商家偽造3C標志進行銷售,向法院起訴要求退一賠三,能否得到支持?近日,祁東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產品3C認證爭議而引發(fā)的糾紛案。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小成(化名)在某平臺網店以269元的價格購買某型號智能吹風機一臺。小成收到商品后,通過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的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查詢時發(fā)現(xiàn),該產品獲得的3C認證不包括上述型號,遂向該網店客服詢問其購買的案涉產品沒有3C認證,客服表示案涉機器底部標簽有3C標志。小成認為其購買的產品型號未經3C認證,與網店協(xié)商退一賠三未果,遂以網店偽造3C標志進行銷售為由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舉報,并向法院提起訴訟。
網店辯稱案涉產品已取得3C認證,其不存在欺詐行為,請求法院駁回小成的訴訟請求。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公告發(fā)布的《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2023年修訂)》可知,案涉智能吹風機屬于國家強制性認證產品,未注冊認證標志不得銷售。商家明知該型號尚未取得3C認證,仍向小成銷售了粘貼有3C認證標志的該型號產品,屬于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的情形,違反了誠信原則,依法應認定為欺詐行為。法院對小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張的退貨退款及三倍懲罰性賠償均予以支持,由此產生的退貨運費,依法由商家負擔。判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該案現(xiàn)已生效并履行完畢。
法官說法
3C認證,全稱“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是國家依法對涉及人類健康安全、動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的統(tǒng)一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未經認證禁止出廠、銷售、進口或在經營服務中使用。如今,帶有3C認證標志的強制性認證產品隨處可見,3C認證也成為人們對購買產品質量是否合格的重要評判標準。在產品未取得3C認證的情況下,經營者擅自標注認證標志并銷售,屬于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的情形,屬于欺詐行為,應當賠償消費者相應損失。
法官在此提醒,消費者網購時需謹慎選購相關產品,注意檢查產品包裝上的廠家信息、防偽碼及3C標志等,注意查驗相關證書、報告,核對產品型號與證書是否一致,可登錄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的“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通過3C認證證書編碼或企業(yè)名稱查詢證書真?zhèn)?。收到商品應錄制開箱視頻驗貨,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保存商家宣傳承諾證據,與商家進行協(xié)商,必要時可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或直接向法院起訴。經營者要嚴守法律法規(guī),合法合規(guī)經營,對于尚未取得3C認證的產品,應對消費者作出明確說明或提示,不應心存僥幸,在產品尚未取得3C認證時擅自標注進行銷售,有可能帶來更大的風險。
責編:王汝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